问题 | 起诉离婚一次能否直接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诉诸离婚一次未必即然被判定离婚。
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当婚姻当事人中有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该申请可首先由相关团体或机构提供调停服务,若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便可直接提交给地方法院进行司法诉讼。 地方法院在审理此类涉及离婚纠纷的案件时,应强调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并尽可能寻求矛盾双方的和谐共处; 然而,如若情感到达确实无法挽回,调解也无法起到实质性的效果,那么地方法院必须依据相关法规及程序的规定,对当事人的离婚主张予以确认并宣告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裁判者判定是否准许离婚并非仅凭当事人的诉讼次数作为唯一依据,而是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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