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放弃一切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需女方真实意愿表达即具备法律效力。
当男女两方皆表达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之意愿且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准许离婚。 两人均需赴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证实双方确实自愿解约,并且对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处置事宜有妥善解决方案之后,才会发放离婚证书。 离婚之际,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依据双方协议进行处理; 若未能达成协议,则由法定审判机构根据各自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尊重儿童权益和妇女利益的原则做出裁决。 对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从事农业生产中所享受之权利等,都应该依法加以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