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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如双方离婚意愿无法达成共识,其中一方坚持起诉,另一方则不予认同,此种情况下,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纠纷诉求,并请求法院进行裁决。
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需要向法院递交详细的离婚起诉状,详尽提供证明其与伴侣之间感情已然破灭且无法恢复之事实依据。
经由判决机关审理后,若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至无可挽回的地步,尽管经调解仍无果,则会批准关于离婚的请求,出具离婚判决书。
更进一步,如在当事人上诉期限内,未有提出上诉请求,则该份离婚判决书即告生法律效力。
届时,原有的婚姻关系应即时宣告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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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1: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