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纠纷中女方同意,而男方却并不赞同,此时最佳解决途径便是通过正式诉讼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
在此过程中,负责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必须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书并请求该法院做出判定离婚的裁决,同时还需提供充足的情感破裂证据支持其主张。 一旦法庭经过全面审讯核实确认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且无法修复,即便调解员努力挽回亦无济于事的话,该法院将会批准离婚请求并下达离婚判决书。 值得注意的是,若无人对这份离婚判决书进行上诉,那么在上诉期限结束后,此份离婚判决便将正式生效,夫妻之间的义务和姻缘也相应地得到了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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