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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对方不同意,还能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离婚问题上夫妻双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则其中主张离婚的一方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在此过程中,主张离婚的一方需要前往当地人民法院递交正式的离婚起诉状,向法院清晰地阐述要求离婚的具体原因和理由,并提供充分证明感情确已出现严重破裂且无法修补之相关证据。
法院在接到申请及材料之后,需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原告所提出之诉求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
若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原被告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程度,则法院将会在调解尝试失败的前提下,批准离婚申请,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
随后,当事人将有15天的时间就此判决结果进行上诉。
在此期间内,若双方均未提起上诉,那么这份离婚判决书便会正式生效,从而让原有的婚姻关系在法律层面得到彻底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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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