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离婚证是否仍具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这些证书已然失去其功能,然而,仍强烈建议妥善保管。
尤其是在已经结束的离婚过程中,如果牵涉到需再行处理的结婚事宜或涉及户籍转移、迁移等进一步需求时,离婚证书往往成为了必需品。 在离婚登记结束之后,男女双方若愿意恢复原先的夫妻关系,则不得不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复婚登记,从而使得你俩之间的婚姻关系得以复原。 然而,在此基础上,实际上是绕过了离婚之后所产生的离异之日,将复婚后的日子视为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阶段。 在离婚阶段,每个人的所得都归属个人,并非属于夫妻公共财产范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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