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践中,婚姻关系解除的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但前提是该地区必须为男女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
而就诉讼离婚而言,通常情况下需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的户口所在地与其常住的住址不符,则应向其常住地址对应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然而,在针对特定情况做出分析时,若被告长期居留在国外,或已宣告失踪、死亡,又或是受到强制措施限制等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种情形下,即使原告和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存在差异,同样可以在与原告常驻地址相应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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