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原告没有证据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到离婚诉讼的原告如未能提供充分证据的应对策略如下:
通常情况下,原告有权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全力推动调解工作,尝试以调解方式化解争议。 如在协商与和解皆未成功的情况下,案件将进入进一步审判环节。 在这个时候,原告所拥有的现有证据应该能够清晰地彰显出婚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否则,原告提出的离婚诉求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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