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问题过程中,如涉及到因对方遗弃、虐待或其他严重侵犯配偶合法权益而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必须在正式签署离婚协议之时提出索赔要求。
然而,若选择通过协商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被起诉的一方并不存在明显的过失与违法行为,那么他们仍然保留在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对这一问题进行申诉和索赔的权利。 决定具体的精神赔偿金额需考虑以下六点要素: 1.首先需要考虑的是侵权者是否存在明显的过失,特别是在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此存在特殊规定的时候; 2.进一步分析侵害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境、场所以及采取的行为模式等相关细节情况; 3.接下来需要关注的是侵权行为可能给受害者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其严重性; 4.再度回溯实施侵权行为之人从中获取的非法收益情况; 5.综合参与诉讼的司法机构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来考量诚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实际财务承受能力; 6.最后,也要结合所在司法地生活成本变动情况,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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