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同意离婚,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任何一方反对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书,并针对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这一问题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
而当人民法院审判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复原无望时,即使一方对此持有异议,婚姻也仍将被视为合法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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