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孕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中,若经由法院审理并认定被告双方的婚姻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将会做出准许离婚的裁定。
相反地,若法院判定被告双方的婚姻尚未达到不可挽回的地步,那么法院将不会剥夺原告的婚姻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裁决被告双方是否应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他们的婚姻状况是否已经恶化到无法恢复的程度,这与原告是否怀有身孕无直接关联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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