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皆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首先,存在重婚或与他异性共同生活的行为; 其次,施加家庭暴力或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抛弃; 再者,有严重嫖娼、吸毒等行为且多次教育仍反复不改; 另外,因情感不合,夫妇双方已经分居达两年以上,这里通常需要确保分居状态为持续性的,而非因为其他因素所造成; 最后,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主动发起离婚诉讼时,应得到法庭批准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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