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过错,男方能否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存在过失行为的当事人仍享有婚姻解除之诉的权利,但判定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及作出最终判决的核心在于夫妻感情确实已然破裂。
只要达到了这一界定标准,那么无论离婚请求由何方首先提起,法院均需予以许可。 对于存在过失行为的一方,其依然拥有提出离婚之权,这属于个人特有的权利,同时也得到了法律的强有力保护。 在处理财产分配问题上,过失方可能需要承受一些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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