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离婚过错赔偿的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立离婚过错赔偿的范畴时,我们应当考虑到物质补偿以及精神慰藉两者的平衡。
其中,物质损害赔偿主要针对的是过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例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稳定地保持同居状态等违法行为,并在此过程中私自将个人或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第三者,从而导致无过错方遭受财产上的损失。 因此,在出现以上情形时,无过错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过错方对其因赠与行为而产生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时,这是一项合理的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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