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要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我不想离,我能做些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发现配偶已申请离婚程序,但自己并不愿意结束这段婚姻关系,您可考虑收集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相关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表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不开庭判决,以维持婚姻关系稳定。 根据中国《民法典》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发生时,法院在进行调解无效后,将予以准许离婚: (1)存在严重的法定过错行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拥有长期且屡教不改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为双方感情不和睦,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5)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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