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现在还有冷静期是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国家立法中明确定义的离婚冷静期为期限整整三十日。
自申请离婚登记的日期起算,若在此期间有任意一方当事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均可前往相关民政部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倘若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并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书,则此种行为将被视为自动撤销离婚申请。 若在离婚冷静期结束之际,其中一方仍然坚决反对离婚,而另一方却坚持要求离婚,此时便可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或者尝试再次与对方进行协商,重新提出离婚申请。 若经多次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最终只能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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