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收费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离婚纠纷的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主要设定为以下几点:
首先,向各级法院提起诉讼的离婚官司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手续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是每项官司向法院交纳50至300元不等的缴费金额; 其次,关于财产的划分与分配问题,若涉案财产总价值不超过20万元,则无需额外支付费用,但是如超过此数值的财产部分则需要按照0.5%进行加收; 再者,对于婚姻诉讼的设立官司费用,通常需要原告在提起上诉时预先缴纳,待案件经过审理取得最终结果之后,由裁判机构在裁决中明确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一般情况下,失败的一方将负责全额或部分诉讼费用; 最后,倘若败诉的双方均具责任,那么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费用。对于具有独特性的婚姻案子来说,围绕其进行的法律斗争所产生的费用负担,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处置。除了上述提到的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费用之外,离婚案件还可能产生如下额外开支: 第一,对于法院给出的诉讼受理费用,如不牵扯任何财产或财产总值低于20万元的情形,往往仅需缴纳50到200元的基本诉讼费即可;而若是涉及调查、调解等其他法律服务内容,具体费用应根据真实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确定收取。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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