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作为原告的您需编写正式的起诉状,并确保整套诉讼所需的各项证据皆已齐全无误。
2、在完成上述步骤后,请将精心备好的起诉状与相关证据一并呈交至该地区的适当法院机构。 3、法院将会对此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最终决定。 4、一旦法院正式批准了对离婚诉讼的受理申请,他们会将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方。 5、在此之后,法院将神奇地为您安排一次公开审理的日期,并将相应的传票同时送达当事人双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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