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部门撤销婚姻登记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程序概要如下:首先,婚姻登记工作人员需要认真检查和检验当事人所提供之相关文件;其次,他们需对本登记机关原先的记录资料进行细致核查;随后,在专业人士的引导下,当事人应完整填写撤销婚姻申请表;经过严格审查之后,若申请符合规定,民政部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发布正式的撤销决定书;最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将撤销决定书送达到当事人双方手中,同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上公示三十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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