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办理离婚的手续和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今社会中,离婚方式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类型。
它们各自的离婚流程存在着实质性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起诉离婚的程序。 首先,起诉离婚需要经历的第一个环节——起诉阶段。 在此期间内,离婚案件的起诉方将依照法定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一旦法院经过审核,确认符合立案条件,则会正式宣告案卷进入诉讼离婚程序之中。 其次,进入审理阶段。 审理,作为法院接到起诉后直至作出判决之前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工作的总称,是整个离婚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接下来就是审判阶段。 根据庭审过程中所呈现的各种情节与细节,法院需再次尝试调解双方矛盾,然而如若调解失败,便会立即宣布判决结果。 对于所有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依法进行宣判,而这种宣判通常都是公开进行的。 若当庭宣判,判决书将会在十日之内送达到双方当事人手中;若是定期宣判,则在宣判之后立即发出判决书。 至此,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宣告结束。 但倘若任何一方向法院表示对判决有异议,均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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