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费应该谁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与案件相关的诉讼费用应由原告预先支付,此项责任往往在原告提交正式起诉书并立案时就已转接到法院手中。
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待审理一步完成后,诉讼费用究竟应该由哪方承担,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才能做出最后的裁决。 因此,当事人须按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决策,依法地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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