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赔偿协议还能告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签了赔偿协议还能告吗 签定赔偿协议后是否仍具备诉讼资格? 在此情形下完全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众所周知,依据法律规定,所有公民均有此项权益。即便当事人已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且双方自愿签署,也仍然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还需视乎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赔偿协议这一类的民事纠纷,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并自愿签署,且其内容真实、合法,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签了赔偿协议觉得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倘若赔偿诉求不甚公允,作为侵权一方有权拒绝支付。经由当事人请求,本应得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单位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如若调解无果,亦可依法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甚至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 当民事纷争出现之时,当事人可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单位及行政机关协助调解。同样,他们亦可依法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抑或是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我们要知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乃是在基层人民政府与基层人民法院主导之下,负责调解民间纠纷之组织。经依照我国法律,本着自愿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方可完成调解工作。倘若当事人对调解达成之协定未能如约执行;或者不愿寻求调解、调解未果或反悔仲裁结果时,皆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依据民事纠纷之特性及其所包含的内容,我们可以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类别:其一是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纠纷,囊括了关于财产所有权关系的民事纠纷以及财产流动关系的民事纠纷。其二则是关于人身权益的民事纠纷,包括了关乎人格权益关系的民事纠纷以及与身份关系相关的民事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签了赔偿协议还能告吗 通常而言,签署相应损益协议即代表着两方在相关议题上达成了共识。然而,是否具备诉讼权利还需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假如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依然有机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议签署过程中,确实存在欺骗或胁迫行为影响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协议条款明显对当事人不利,造成了严重的利益失衡;协议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反之,如果协议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其内容也符合法律规定并已经完全履行,那么诉讼请求很可能无法获得支持。总的来说,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协议签订时的背景环境、具体条款以及履行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您觉得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护,建议您携带相关证据资料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帮助,以便做出更为精准的判断。 签订赔偿协议后,当事人仍具备诉讼资格。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有权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尽管双方已自愿签署赔偿协议,但仍可选择向法院起诉。然而,是否能获得法院支持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赔偿协议内容真实、合法且未违反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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