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怎么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决定提起离婚诉讼程序,可直接向管辖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同时需依照法定程序提交相应的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一旦立案成功后,便会开展一系列必要的处理工作,如缴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然后等待法院进行法制审理和公开审判。 在整个过程中,女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每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和执行方案。 最终的审判结果则会通过法院根据事实情况依法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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