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女方能上男方家去吗?男多结婚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您已经结束了婚姻关系,对于前往男友家中居住一事,我认为并不至于是很失礼、逾矩的行为。
同时,您也拥有自主决定如何度过生活的权力。 离异的事实表明,您与对方在法律和道德层面上已无任何连接与束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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