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失踪请求离婚,离婚从什么时候起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前提是,自然人若已下落不明超过两年时间,与之存在利益攸关的相关人员可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对其实施宣告为失踪人口的程序。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自然人身处的离散状态从其与外界失去联系沟通的那一刻起便开始予以计算。 倘若在战时背景下处于下落不明的状况,离散时间的计算将自战争彻底平息之时或经由相关部门确认的明确离散日期起算。 再者,假如一方当事人被宣告成为失踪人口,而另一方却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的话,此时法庭应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批准离婚。 所以说,只要自然人与其配偶之间的分离状态持续达到两年以上,便可由另一方通过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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