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会对原告身份进行核实,核实完毕后会将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归还给当事人。
2.为了确认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通常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供结婚证书及由婚姻登记部门所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3.对于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事宜的案件,当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供相关财产清单作为证明材料,该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开庭审理阶段提交详细资料。 4.若案件中有未成年子女参加诉讼的话,当事人还需向法院递交该子女的出生证明及户口簿以供核实与查询。 5.当已经经历过一轮离婚诉讼的双方再次提出离婚请求时,原告需向法院申请开具先前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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