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协议书中,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院强制性的手段来实施执行。
当一方当事人未依照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尽到自己应有的义务时,另一方则需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主张确立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并依法裁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对此负责。 因此,在夫妇双方一方未能履行离婚协议规定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当事人希望起诉至法院以促使被告履行离婚协议中所确定的内容时,他们需要将此诉求提交给法院,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判决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对于涉及到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以及减少等方面的争议,如果起诉至法院,应该将未成年子女列为原告,而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则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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