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离婚需要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以及经过审判之后,若法院因具备充分的证据而裁定离婚,便会下达一份离婚判决书,作为审理这起婚姻纠纷所产生的最终文书。
换句话说,当您前往法院申请离婚时,法院将依据相关证据对您的离婚请求做出判决或驳回。 此项判决对于您与配偶均具有约束力,并成为重要的法律文件。 所以,在获得了离婚判决书的情况下,您无需再次进行离婚证书的申办。 实际上,我国现行的离婚程序主要存在两种方式——由民政部门机构进行登记离婚及通过法院诉讼途径离婚,这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因此,夫妇任何一方皆可选择其中之一来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首先,如夫妇两人具有以上意愿并能就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分配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则可前往民政部门机构完成登记离婚手续; 其次,若两人未能在此达成共识,任意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法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真正破裂,进而作出离婚判决书的决定。 这份离婚判决书是经过司法认可的法律文书,等同于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的综合体,但相较于后者,它具有更广泛的法律影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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