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要注意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通往法庭审判的道路上,您首要的任务便是确保所有必要的准备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都已齐备无遗;
2.您需悉心收取有关证据资料,从而为即将来临的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 3.当扬帆起航的时刻终于降临,您应当已经为这场神圣的诉讼做好了万全准备,包括充分产出诉讼资料并以镇定自若的心态去勇敢面对庭审现场的严酷挑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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