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离婚一方不愿妥协之事,可采纳如下策略:
首先,可选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以实现法律程序的启动与推进。 其次,在历经多次诉讼之后,法院依然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离婚。 对于离婚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种是所谓的协议离婚,即指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制定出离婚协议,内容涵盖离婚理由、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等关键事宜。 待协议签署完毕并经律师核查无异议后,便可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种则是诉讼离婚,这适用于双方不能就离婚达成共识,或协议约定无法被有效执行的情形。 当事人在此情况下,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同时提供相关证据与文件资料。 法院将对此进行深层次审判,并作出最终裁决。 最后,为缓解纠纷压力,也存在调解离婚的可行性。 即夫妇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照规申请离婚调解服务,调解员将以专业技术及经验,尽力调和双方的矛盾纷争。 若调解顺利完成,则夫妇双方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再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相关的审批手续。 总的来说,离婚领域牵涉诸多复杂问题,因此具体应对方式需充分考虑实际情况。 若双方难以自行达成协议,建议寻求法院的帮助,利用专业的法律工具进行裁决与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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