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中所出现的纠纷中,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向相关部门提起民事诉讼以达成离婚目的。
在此过程中,请求离婚的一方便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提交调解申请,亦可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 接下来,司法机关将依据法定程序对离婚案进行严谨调查,在认定夫妻关系已经严重破裂且已无法通过调解修复的前提下,批准离婚。 然而此时需要满足如下至少一种情况: 首先,若夫妻中的一方存在着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等严重违反民法典的行为; 其次,如夫妻一方曾实施过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存在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情节; 再者,假如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已经达到两年; 此外,夫妻中的一方如有严重恶习,屡教不改,而且其言行造成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最后,一方若被宣告死亡,另一方就能提出离婚诉讼,解除原有的婚姻关系。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的基础上,或是通过其他适当的方式证明了两人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在经过有关部门经过多次调解无果以后,起诉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法院将会依法对此进行审理工作并且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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