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精神病离婚需要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需为此类行为进行补偿。
若被告在婚前行事过程中刻意隐藏其精神疾病史,导致被告在此婚后无法得到治愈;或者是在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前,被告已知晓对方存在精神疾病且仍坚持与其缔结连理; 再者就是,如果任何一方在双方已经处于夫妻家庭生活的阶段出现了精神疾病的症状,而且经过了长期治疗后仍然无法治愈,那么另一方有权可以立即提出离婚请求,即使之前曾经展开过相关的调解活动也无济于事,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并得到法院认定后才能依法获得准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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