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写离婚协议书可以直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虽然未签署离婚协议亦可进行离婚流程,但仅能采取诉讼途径实现离婚目的,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达成意愿。
若双方同意按照协议方式离婚,务必签署完备的离婚协议,确立双方已达成自愿离婚的共识及对子女抚育、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清偿等诸多事宜的约定。 对于夫妻双方自愿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必须拟定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 离婚协议内容应包含当事人明确表达自愿离婚的意志以及就子女抚育、财产分配与债务清偿等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之意见。 在此过程中,协议离婚通常需耗时一个月方可完成所有程序。 在下一步中,双方当事人需经过离婚冷静期(期限为30天),然后再次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如在冷静期满后,双方当事人未能于30日内在该机构领取离婚证,则视为撤销了离婚申请。 提出诉讼离婚时,须具备合法的证据和资料方能得到司法机构的认可并予以受理。 此外,法庭将依据确认的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条件做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 申请人需准备如下相关资料文件: 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夫妻双方的有效结婚证明;原告身份证明及其户籍薄。 若申请人曾提起过离婚诉讼且此次非属首次诉讼,则还需附上此前法院针对前次离婚案件所作之判决或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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