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精神病妻子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若遭遇配偶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另一方依然享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然而,最终能否顺利达成离婚之目的仍需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即夫妇双方必须真正达到无法挽回之婚姻状况。 依据相关法规,当一方在与异性共同生活阶段罹患精神病症且病情长时间未能治愈的话,那么这将被视为是夫妻之间情感关系的严重破裂。 在此种情形之下,如果某一方坚决主张离婚,经过调解后未获得任何成效,则法庭有权依法作出允许离婚的最终裁决。 假如病患为周期性或间歇性的精神病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在他们精神健全的时刻提起诉讼并展开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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