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拿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流程中确实无法使用户口簿副本代替证书原本。
当两位已婚人士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在完成正式的离婚手续之前,他们需要提交以下若干材料进行验证: 首先是户口证明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每位当事人提供一份; 其次是个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副本,同样每名当事人各自提供一份;接着是示范性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均需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再者就是结婚证的原版副本; 最后则是儿童出生证明的原件以及副本,每人各备一份。 除此之外,每位当事人还需要提交两张半身尺寸(即二英寸)的近期免冠照片作为存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