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对方同意才能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行离婚的过程中,并非必需得到双方的同意。
然而,若采用协议离婚的策略,则须保证双方皆同意; 至于以诉讼方式实现离婚目的时,却无需双方均答应。 若双方能够就离婚、育有之子女以及财产分配等事宜达成一致看法,则可由双方亲手持本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文件、婚姻证明及离婚协议等材料,并前往任何一方的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反之,若双方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共识,欲诉请解除婚约者,则可以向被告长期居住之住所所在之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之日常居所与主要住所不符,则应由其主要居住地的法院进行审判。 倘若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便会做出离婚之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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