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二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二审判决宣告之后,若仍心存疑虑或不满,您可依法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这主要原因在于案件已具有了法律约束力,需要若是有相关确凿证据能够证明二审判决存在错误之处,那么您便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的请求。 具体来说,根据该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确判与裁定,均属于最终且不可变更的判决裁定。 同时,第一百九十九条还为您提供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即若您对于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持有异议,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在申请人方面,对于案件涉及到众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双方均为自然人的情况下,亦可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申请再审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提起了申请再审的要求,判决、裁定的执行工作也不会因此而受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银凯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袜搏高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第一百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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