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不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起诉离婚的困境时,如果对方未能出席诉讼,我们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思考对策。
首先,若被告确实因下落不明,导致我方难以将诉讼文书送达到他手中,这时,我们可以依法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期满后便视作已有效送达;倘若被告无正当理由,且未向法院做出解释,擅自放弃参加诉讼或仍未到场,那么我方可根据实际情形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其次,若被告有明确的住址,并且经过我方准确地将信息传达给了他,但由于诸多个人原因,他未能出现在法庭上。 在此种情况下,我方可分两种做法进行处理。 (1)若被告本人确实无意前往法庭参加诉讼,然而,他选择以书信的方式向法院表达他的观点,那么我方便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及裁决。 (2)对于那些既不愿亲自出面参与诉讼,也未向法院提交任何书面形式的离婚意见的人,鉴于此类事件可能涉及到子女抚养责任以及若他未能亲自到庭,案件关键事实可能无法查清等问题,于是,当我方向其发送两份传票后,他仍然未予回应,未能按期出庭,此时,法院有权依法直接将其拘传至法庭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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