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未成年人蓄意伤害并致人死亡的定罪裁决而言,需要全方位地斟酌其年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悔过自新的态度等多方面的因素。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年满十六岁者,因其行为构成犯罪而应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那些已满十四岁但未满十六岁的人群体,若触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人致死或重伤、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已满十二岁但未满十四岁的青少年,如果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人的罪行,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的,亦须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依照上述条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岁的青少年,应当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若因不满十六岁而无法给予刑事处罚的,则需责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严加管教; 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依法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值得一提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我们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及成长需求,始终坚持教育、感化与挽救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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