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公积金怎么提取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需提取配偶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须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操作流程:
若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了正式的离婚协议,则当事人可凭借此协议前往相应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经由诉讼程序解决家庭纠纷,最终获得了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同样可以凭此文件申请转移或提取相关资产。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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