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离婚在哪里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天津办理离婚手续,其具体方式如下:
首先,如选择通过协议离婚途径,则必须亲自赴配偶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其次,若选择通过诉讼形式离婚,则通常的情况下,案件将归被告所在地之人民法院受理审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常居地并不一致的话,那么案件可能会归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之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