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沈阳,离婚程序中包含了冷静期的规定,但这并非适用于所有离婚申请。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通过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离婚需历经所谓的"冷静期"阶段,而若选择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则无需遵循此项条款。 具体来说,这个"30天"的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相应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开始计算的。 如果在此期间内的任何一方决定不再坚持离婚,皆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撤销申请,从而使离婚申请被终止执行。 因此,在沈阳地区,当事人在申请协商离婚过程中必须经历30个自然日的冷静期后,方可正式进入到相关流程并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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