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提前预约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不一定需要提前预约,是否需要预约与各个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有关。
如果当地已经开通了网上预约功能,那么需要登录既定的网站进行预约,预约若是成功,还需要根据预约成功页面的相关提示到民政局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或者是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是协议离婚,在预约成功之后,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带着协商拟定、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男方、或者是女方的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此申请被受理后,需要经历一个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若是双方还想离婚,需要再一次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 如果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预约成功之后,则需要带着离婚起诉状,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提出此类请求的时候,通常情形下需要提交离婚诉状,但若是可以证明自己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则也可以口头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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