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要离婚那么男方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如果确实协商不好,双方就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在确定离婚时就需要先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但会涉及到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如果在此冷静期内有一方撤销离婚登记的,那么双方都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但如果没有作出撤销的行为,就可以在时间届满之后办理。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的,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前提也需要收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法院受理;如果男方不想离全就可以收集双方感情良好,并未达到离婚地步的离婚,一般情况第一次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所以,现在可以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协议离婚,一种诉讼离婚,对于不同的离婚方式所存在的处理就会完全不同,如果想要挽救婚姻,自己也需要做出一个好的改变,这样才能继续保持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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