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离婚新政策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的法律规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
1、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协议离婚。只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查,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或者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应当准予离婚。在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时候,法院会考虑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以及离婚对子女和老年人的影响等因素。 3、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利,可以协商决定如何分割。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由法院进行裁决。 4、子女抚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必须解决的问题。一般来说,无论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双方都有义务对子女进行抚养。具体的抚养权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由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