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哪个民政局都能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证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具有地域限制。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夫妻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间是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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