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再补充协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男女双方一般不能在离婚后再对离婚协议进行补充。
2、离婚之后离婚协议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存档,这意味着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了,如果不是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的话,是无法改变的,也就不可以进行补充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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