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都要准备哪些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如下:1、双方的结婚证明;2、财产的产权证明以及子女出生证明;3、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4、提供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
5、提供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总之,在离婚案件中必须及时主张权利并提出证据,并坚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对对方提交的认为有异议的证据,及时反驳,以期用法律手段切实保护自身的民事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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