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怎么证明居住满一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双方来往的邮件、微信、短信记录等能够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决定分居; 4、双方共同的朋友或亲戚的证人证言等。 5、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不共同居住导致的分居,在此种情况下,还要以双方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准。若双方异地居住并且感情不和的,也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通常需要爆发争吵或无法良好沟通的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分居事实的书信来加以佐证,最好能将所有材料保存完整,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获取法院的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