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离婚公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2)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判决离婚的还应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该判决书已生效的裁定证明); (3)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后未再婚证明原件。 (4)委托亲属代为办理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6)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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